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云南部署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

守住管好“天下粮仓” 云南部署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全省政策性...

旅居攻略 2026-09-29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

  《通知》明确,本次粮食库存大清查遵循“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全面清查,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的清查原则,对各类企业存储的政策性粮食,包括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国家一次性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以及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数量和质量进行清查。同时,对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进行同步检查,验证库存粮食的真实可靠性。

  《通知》指出,本次粮食库存大清查以2019年3月末(统计结报日)为清查时点,分为清查前准备、企业自查、州市普查、省级复查、迎接国家抽查、汇总整改六个阶段。

  《通知》要求,2019年4月10日前,各市、县、区要组织督导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清查范围的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严格按照大清查各项要求进行自查;2019年5月10日前,各州、市要组织粮食等部门,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择优安排检查人员,分组对本行政区域内纳入清查范围的承储企业库存粮食逐货位进行检查;2019年6月10日前,省级组织工作组分组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全省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30%以上;2019年7月初,省粮食主管部门要将牵头汇总的清查结果(包括全省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企业明细到存储货位的粮食数量和质量数据库)和草拟的工作报告上报省人民政府。

  《通知》强调,省人民政府成立全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省大清查工作,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方法,严明纪律规矩,加强案件核查,落实经费保障,注重宣传引导。

  据了解,国家有关部委将适时派出联合抽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自查和普查情况进行抽查。国家质量抽查扦样比例将按照不低于被抽查企业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的10%掌握,并突出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问题多发地区的质量检查。